来源_迈慕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2日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正文 从大厂拿到10亿美元的奢品电商,撑不住了 Farfetch的破产危机,被一部分人解读为“疫情过后,奢侈品不再需要电商”,但从各大奢侈品牌的动作可以看出,奢侈品并不想放弃线上,尤其是中国的线上奢侈品市场。 曾经被腾讯、京东、阿里等多家大厂“争夺”的奢侈品电商Farfetch,要过不下去了。据时尚商业媒体BOF报道,Farfetch的现金流可能不足以支撑它到12月底。英国《每日电讯》则报道,创始人何塞·内维斯正在寻求公司私有化退市,避免破产,并已经获得了历峰集团及阿里巴巴在内主要股东的初步支持。但随即,历峰集团发布公告表示对Farfetch不承担任何财务义务,且不打算向 Farfetch提供贷款或投资。在2020年随着阿里巴巴入股Farfetch时加入董事会的J. Michael Evans,也在近日辞去了Farfetch董事会职务。作为头部奢侈品电商,Farfetch的破产危机,被不少人视作时尚界和奢侈品行业可能的“雷曼时刻”。对于奢侈品行业而言,2023年不算好过。9月,香奈儿刚涨价6%—8%,随后LV在11月进行今年第三次涨价,爱马仕也传将在12月陆续涨价。涨价背后,LVMH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集团营业收入199.6亿欧元,同比增长仅1%;开云集团今年的第三季度财报显示销售额仅为44.64亿欧元,同比大跌13%。据彭博社报道,自今年4月以来,欧洲七大奢侈品公司的市值已蒸发约2450亿美元(约1.75万亿元人民币)。曾经,Farfetch算得上一位行业明星,靠着技术故事和电商故事陆续获得奢侈品集团、著名投资集团、腾讯、京东、阿里等互联网大厂的投资,踩中了行业变迁的节点高歌猛进。2019年—2021年,Farfetch的业绩一路飙升,仅2021年的GMV就达到42.3亿美元。但随着疫情影响消失,消费回归理性,消费者也回到线下,Farfetch不得不面临红利消逝后的危机。从寺库到Farfetch,短期内上市又退市的奢侈品电商,似乎再难讲出一个好故事。但危机中的奢侈品品牌,依旧紧盯着存在着无穷想象力的线上市场,开始自己下场分起蛋糕。01 讲技术故事,俘获一众投资Farfetch背后站着无数“大佬”。有着《Vogue》《GQ》等时尚杂志的康泰纳仕集团,投资了Facebook、Twitter的俄罗斯投资公司DST Global,卡地亚、梵克雅宝背后的母公司历峰集团……如果说中国消费者对这些公司还有些陌生,那Farfetch在中国的经历同样让人惊叹。阿里巴巴、京东和腾讯三家互联网大厂,都曾经投资过Farfetch,Farfetch也给自己取了个喜庆的中文名“发发奇”,先后在京东、天猫开设自营店,布局在中国的电商业务。能够吸引到众多大佬,Farfetch靠的是讲“技术故事”。Farfetch的创始人何塞·内维斯从小就痴迷编程,在2007年创办了Farfetch,虽然是一家时尚企业,Farfetch却经常对外表示“我们是一家科技公司”。在2017年一篇专访中,何塞·内维斯对记者表示,“我在时尚方面不是世界上*的,在技术方面也不是世界上*的。但事实是,很少有人能同时了解这两个世界。”于是,何塞·内维斯开始带着Farfetch讲“技术故事”。奢侈品电商也是电商,自然离不开模式问题。不同于寺库这样靠“中间商赚差价”的批发商自营模式,Farfetch选择了更轻的平台模式,并没有上探供应链环节,不持有库存也不决定售价,只是为全球的买手店、精品店和奢侈品品牌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平台、数字营销、物流和客服等电商中会遇到的问题,并且从交易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此前,奢侈品品牌对于“电商”并不算热情,一方面,奢侈品品牌要确保自己的调性,需要审视电商平台的“基因”,鱼龙混杂的电商平台很难讨得奢侈品品牌的欢心;另一方面,想要在线上市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组建线上化团队的成本并不低,平台、库存管理、物流、客服和支付等都是问题。而一开始就以“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身份出现的Farfetch,没有和众多奢侈品行业的精品店、买手店或品牌形成竞争,又提供了一个更低成本、更快捷的电商方案,自然俘获了挑剔的奢侈品从业者。众多买手店、精品店和小众奢侈品品牌的加入拓宽了Farfetch的产品线,又为Farfetch吸引到了众多消费者,而这些奢侈品目标用户,则为Farfetch吸引来了更多的买手店、精品店和奢侈品品牌。Farfetch官网信息显示,目前Farfetch已经与50多个国家的1400多个品牌和精品店达成了合作。除了佣金这个平台服务收入,Farfetch还把自己2015年收购来的买手店Browns改造成了新零售试验场,了解时尚行业的变化和情况,并且陆续推出了元宇宙项目,打造了自己的品牌……虽然在IPO时,Farfetch被称为“时尚界的亚马逊”,但商业模式其实更像是淘宝天猫。这个故事同样吸引了众多投资者,他们或是看中了平台背后的潜力和奢侈品资源,或是想要借助平台的力量为自己助力。今年7月,何塞·内维斯在面对时尚媒体WSJ采访时表示,“目前的计划是,我们将在今年内帮助历峰集团重塑他们在中国的电商平台。”拥有卡地亚、梵克雅宝等奢侈品品牌的历峰集团,也想找到趁手的伙伴,在线上渠道更进一步。02 起于行业变迁,又败于行业变迁如果说Farfetch最早吸引投资者和行业玩家的是“技术故事”,那后期用来吸引投资者和玩家的,就是“线上故事”。2020年,Farfetch股市大涨500%,从10美元左右一路突破60美元,而当时被视作电商行业“黑马”的拼多多,也只涨了300%左右。一方面,疫情暴发前,线上销售只占全球奢侈品销售的12%左右,但贝恩咨询公司在2021年的一项研究估计,到2025年,线上奢侈品销售所占比重可能会达到30%以上。因为疫情等原因,线下消费受阻,消费者涌向线上,奢侈品电商销售额上升了150%,本就专注于奢侈品电商的Farfetch搭上了快车。另一方面,股价暴涨的时间点和当时的传闻重合,“阿里花近3亿美元投资Farfetch”, 疫情后率先恢复的中国奢侈品市场,成为了众多奢侈品品牌寻求增长的地方,贝恩咨询公司在2020年5月发布预测,中国人将在2025年买走全球一半奢侈品从2014年就布局中国市场的Farfetch,被众多奢侈品从业者和投资者看好。据财报显示,Farfetch2019年—2021年的GMV(商品交易总额)分别为21.4亿美元、31,87亿美元和42.30亿美元,2020年同比增长了49%,2021年同比增长了33%。但变化发生在2022年。据Farfetch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GMV为40.59亿美元,比2021年下降了4%。从快速增长到下降不过短短三年,Farfetch在尝过短期红利后,需要直面问题。疫情过后,消费者趋于理性冷静,一边更偏向于去购买有投资价值、流通率高的奢侈品,一边开始回归线下消费。而Farfetch此前依靠的是众多小众奢侈品品牌在线上吸引消费者,这些奢侈品品牌的投资价值显然不如一二线奢侈品品牌。即便是线上消费,追求性价比的消费者,也开始了比价,Farfetch的优势逐渐消失。同时,Farfetch在财报中表示“我们依赖我们的奢侈品卖家、供应商、第三方仓储提供商、第三方承运人和运输提供商作为我们履行流程的一部分”。虽然财报中并没有具体提及这部分费用的详情,但靠着佣金收入的Farfetch,之前就拿出比其他平台更低的佣金作为吸引奢侈品卖家、供应商的手段,还需要用佣金去支付第三方服务商的费用,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在BOF的报道中,就提及Farfetch的资金可能难以支撑到年底。服务,一直是奢侈品隐藏的附加价值。这些存在不确定性的第三方服务商,很难为Farfetch打造真正的壁垒,也导致Farfetch的履约流程屡屡出现问题,国外网站和国内投诉平台上,关于Farfetch的投诉消息一直不少。03 奢侈品依旧要讲线上故事,但不再需要“Farfetch”Farfetch的破产危机,被一部分人解读为“疫情过后,奢侈品不再需要电商”,但从各大奢侈品牌的动作可以看出,奢侈品并不想放弃线上,尤其是中国的线上奢侈品市场。过去三年,奢侈品品牌屡屡涨价,主要原因就是日子不好过了。相比于降价换销量增长、主打薄利多销的其他商品,奢侈品行业有着独特的“凡勃伦效应”—商品定价越高,越容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被消费者购买。但过于频繁的涨价,让奢侈品的价格到了一个可怕的数据,以至于有时尚媒体表示奢侈品的价格已经到了天花板,“凡勃伦效应”或许将要失效,奢侈品品牌将遭到“反噬”。消费者吐槽奢侈品涨价 图源:小红书博主据时尚自媒体LADYMAX今年12月的报道,Saks Fifth Avenue百货公司一项调查则显示,有75%的受访者表示要等喜欢的奢侈品打折再购买,与前两年的态度不同。同时,因为奢侈品牌为了保持稀缺性并不会轻易打折,百货公司的线上业务的首席执行官Marc Metrick预计,在即将开启的假日折扣季期间,公司生意将不会像过去三年般强劲。当“涨价”不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奢侈品品牌们也要寻找其他的解题思路?:稳つ谖乖?2018年对自媒体LADYMAX表示,“目前行业有90%销售在实体渠道,未来可能缩小至70%。”事实确实如此,但不同的是,奢侈品品牌选择了自己入场,开始在线上市场跑马圈地,尤其是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线上市场。2023年2月,普华永道中国发布的报道中提及,中国线上奢侈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预估2022年达到了19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达到了45%。报道中还显示,爱马仕、香奈儿和古驰等一二线奢侈品品牌,基本都开设了中国官网,并且绝大多数都将所有品类的商品都放到了线上。曾经和Farfetch算得上是好伙伴的天猫,也在默默生长中成为了Farfetch的竞争对手。此前,Farfetch在天猫开设自营店被视作补齐了业务拼图,为天猫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吸引更多潜在的奢侈品消费者进入平台。但近些年,天猫自身的奢侈品业务发展得越来越好,不仅涉足起了全球各地的奢侈品,还和大洋彼岸的奥特莱斯达成合作,主打起了性价比。GUCCI天猫旗舰店曾经身段颇高的奢侈品品牌们,也在疫情期间来天猫开设旗舰店。2020年—2021年,就有普拉达、巴黎世家和古驰等7个奢侈品品牌在天猫开设旗舰店。他们有的售卖流量更高、培养消费者的香水彩妆,有的则直接售卖起全品类的商品。今年业绩持续低迷的古驰还首次参加了天猫“双 11”,提供起了线上首发款和中国专享款,并且给消费者提供了最高24期分期免息权益。奢侈品品牌依旧会主攻线上市场,尤其是潜力巨大的中国线上市场。但比起借助Farfetch,付出30%的佣金,正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奢侈品品牌们更愿意自己亲自去瓜分这块蛋糕,而不是借助Farfetch。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微信公众号:电商在线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投资界处理。算力焦虑该怎么破?
正文 《顺义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持顺义区的产业布局规划和总体招商战略。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激发资本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顺义区战略布局及整体规划的相关产业。 顺义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顺义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提高顺义区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法典》《预算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并参照《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京财金融〔2021〕1991号),按照区政府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顺义区政府通过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出资设立,由区财政局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顺义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本办法所称子基金是指引导基金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引导各类资本投资顺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基金。第三条区级财政性资金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包括区级部门预算资金、区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区财政局收回的存量资金、引导基金管理的资金、以前年度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退出后收回的资金等。第四条引导基金应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第五条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亟需政府保持一定引导性投入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领域。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一)支持顺义区的产业布局规划和总体招商战略。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激发资本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顺义区战略布局及整体规划的相关产业。(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落实本区产业政策,创新产业融资模式,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高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体现北京市和本区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本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支持创新创业。加快培育有利于本区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服务于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中心建设。(六)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大对本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有效弥补成果转化环节的资金短板,为科技和经济的结合提供有力支撑。(七)其他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需要支持的领域。第二章 引导基金的职责分工第六条各相关政府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在引导基金设立、投资及管理运行等方面落实各方职责。第七条引导基金应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如下:委员会共设立8位委员,具体为:主任委员1名,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其他委员7名,包括:动议部门副区长、动议部门行政正职、区科委行政正职、区经信局行政正职、区财政局行政正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外部专家。投票采取2/3多数原则,不设弃权票,主任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如动议部门副区长或动议部门行政正职与其他委员身份设置重合,则有效票数可低于8名。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引导基金出资及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引导基金对项目及子基金的投资及退出方案;(二)审议批准引导基金的出资让利措施;(三)根据拟出资项目及子基金不同的组织形式,审议项目及子基金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合伙协议要明确政策目标、出资方案、返投比例、决策机制、风险防范、存续期限、退出机制、管理费用、退出机制及收益分配等要点;(四)其他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事项。第九条区财政局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负责对引导基金的监督及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引导基金设立的总体规划、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等文件制定工作;(二)参与引导基金向子基金或项目出资的决策程序,结合财力情况为其出资方案提供建议;(三)配合研究政府出资让利措施。政府出资原则上与社会出资同股同权。对于募资难度大、风险程度高,但社会效益好、与政府战略意图吻合以及市场失灵突出的领域,政府出资人可以向社会出资人适当让利;(四)筹措落实引导基金的区级财政性资金来源,组织对引导基金进行本金及收益收缴,定期报告及绩效管理等;(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区级动议部门牵头履行引导基金出资决策程序,会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做好前期沟通、调研及方案制定,同时负责监督项目和子基金运行,促进引导基金政策目标的实现。具体职责包括:(一)加强对本领域建设发展情况的研究,做好前期调研,确对我区产业发展有积极效用的,向引导基金提出出资申请,并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明确基金设立形式、设立规模、运作机制、基金管理机构、绩效目标等基金设立必要条件;(二)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出资方案,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社会资本募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按照协议加强对子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沟通、监督;(三)积极推荐本领域的重点项目,促进政策目标实现;(四)定期跟踪子基金运行情况;(五)督促引导基金及时组织子基金退出清算,及时缴回收益和本金。第十一条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参与基金内部治理,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引导基金的运行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维护区级财政性资金的合法权益;(二)负责引导基金的投资、管理及退出等具体工作,落实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做好风险防范;(三)对拟出资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做好项目事前评估及尽调工作,会同动议部门、社会资本研究制定子基金设立方案及重要法律文件;(四)加强对子基金存续期间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按季度梳理子基金履行相关条款情况、投资情况及运行情况,并及时对子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五)监督子基金做好项目退出相关工作,确保归属于引导基金的本金及收益不受损失,同时,负责子基金退出方案的制定及执行,保障及时将本金及收益缴回引导基金;(六)接受区财政局的监督和考核评价。第三章 引导基金投资第十二条 引导基金可以直接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以出资参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子基金,可以与上级财政部门设立的相同目标的基金合作,共同投资特定产业或企业。如引导基金采取出资参与子基金的方式,引导基金要负责对子基金投资方向、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和信息提供等实施穿透管理。第十三条引导基金在项目及子基金中参股不控股,对子基金的全部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由区政府主导的,为支持顺义区产业发展设立的子基金,可不受此出资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引导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其投资于顺义区项目及为我区引入项目的出资金额原则上应超过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特殊情况将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第十五条 对子基金投资时,各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有限合伙协议,明确子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管理机构、风险防范、退出机制、出资调整机制、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第十六条引导基金投资项目或出资参与子基金时,由动议部门报区政府批准,并严格履行出资程序。引导基金投资项目时,应按如下流程履行出资程序,主要包括:(一)由动议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对项目作尽职调查,动议部门与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研究形成项目投资方案,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二)投资决策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审查会议通过的事项,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形成投资意见和会议纪要;(三)表决通过后,动议部门会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投资意见和会议纪要完善项目方案,由动议部门将项目方案报区政府审议;(四)审议通过后,由引导基金完成项目出资。引导基金出资参与子基金时,应按如下流程履行出资程序,主要包括:(一)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对拟参与的子基金开展尽职调查,与动议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明确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目标等;(二)动议部门会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成工作组,草拟重要法律文件;(三)满足基金设立条件后,动议部门与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审查重要法律文件、人员委派方案、基金出资计划等事项;(五)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建议,动议部门、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完善设立方案,由动议部门将完善后的方案及相关协议、出资方案、重要法律文件等报区政府审批;(六)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引导基金完成出资,同时,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及动议部门要监督子基金管理机构做好基金设立相关工作,包括签署相关重要法律文件、完成基金注册登记等工作。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及监督第十七条 引导基金应纳入财政考核评价体系,并建立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第十八条 引导基金编制年度政府出资计划,财政根据其出资计划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按引导基金实际需求和项目或子基金设立进度拨付资金。第十九条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委托做好财政性资金的出资管理,对于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利息、退出的本金等,应足额上缴至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第二十条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要指导和监督直投项目和子基金的运行。定期汇总项目及子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每季度向区财政局报告基金的监管运行报告,并及时报告影响政府出资权益的重大事项。同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第二十一条 引导基金的管理费用标准应在基金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根据协议约定可从引导基金中列支,用于引导基金日常管理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等工作。第二十二条引导基金管理费原则上应与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如引导基金管理效果不佳或未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政策目标,区政府有权扣减部分管理费用。第二十三条引导基金出资的子基金应设立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引导基金应派代表担任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委员或监督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运作。第二十四条引导基金向子基金出资视社会资本实际募集到位情况,与社会资本保持按比例同步到位,如未按设立方案或协议约定募集到社会资本,引导基金可视社会资本募集情况同比例缩减认缴出资额,募集社会资本低于设立方案下限的,引导基金可不予出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加强项目征集、尽职调查、评估评审、投资决策等工作,加快投资进度,避免资金沉淀。由区政府主导的,为支持顺义区产业发展设立的子基金,如暂时没有社会资本参与出资,可由引导基金直接出资设立。第五章 基金风险控制第二十五条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风险约束、风险管控及调整机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第二十六条 引导基金托管银行由基金管理机构选择确定,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并由基金管理机构与托管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第二十七条 引导基金应选择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负责基金的资金保管、账户管理、资金清算及日常监管等事务。托管银行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以及信息技术系统;(二)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以及风险控制制度;(三)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第二十八条 托管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报送季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基金资金托管报告。随时报告基金资金出现的异常流动现象。第二十九条 引导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一)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二)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四)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五)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六)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七)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第三十条 引导基金应当建立健全规范关联交易、防止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防范利益输送。第三十一条 引导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应当规范财产管理,基金财产与管理机构财产之间、不同子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第六章 基金的终止和退出第三十二条引导基金要监督子基金按期退出并及时组织清算。对归属于政府的出资额和收益,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要督促子基金及时上缴至引导基金托管银行专户,并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用于引导基金继续投资。子基金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应当由动议部门报经区政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人按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约定的程序办理。第三十三条 引导基金出资部分一般应在项目及子基金存续期满后按照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约定的条件退出,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中没有约定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引导基金出资退出价格的依据。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份额回购或转让等方式适时退出,支持通过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份额转让试点转让交易。第三十四条 引导基金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参与出资的子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中约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引导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一)子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二)引导基金拨付子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四)子基金未按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约定投资的;(五)其他不符合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约定情形的。第七章 基金的财务管理第三十五条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总会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反映引导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在保证政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向引导基金拨付资金时,增列当期预算支出,相应增加政府资产和净资产,按支出方向通过相应的支出分类科目反映;收到投资收益时,作增加当期预算收入处理,通过相关预算收入科目反映;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资时,对于收回的原实际出资部分,作冲减当期预算支出处理,对于超出原实际出资部分,作增加当期预算收入处理。第三十六条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基金的投资记录、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与基金业务相关的资料。会计凭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投资记录及其他与基金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第三十七条 引导基金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引导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审计。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开引导基金的有关信息,实现引导基金运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第三十八条 区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引导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发布后,引导基金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运作。引导基金所立合同或章程有未明确事项,应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12/527622.shtml 【本文为投资界原创,网页转载须在文首注明来源投资界(微信公众号ID:PEdaily2012)及作者名字。微信转载,须在微信原文评论区联系授权。违规转载必究责。】湖南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改革,未来五年规模达千亿元